近期获悉,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公寓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评审小组在10月26日召开了评审会,结合“上海学校学生公寓(宿舍)文明示范窗口”的评比、相关单位的实际管理、获奖、参与寓专会活动等情况,评选出在全市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方面积极进取并取得突出成绩的18名先进个人和12个先进单位,并推荐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及单位为全国性的先进个人及单位。我院被评为“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是获奖高校中唯一一所民办院校。
我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建立了“和谐宿舍”特色管理方式,在做好学生公寓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为学生打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
教育部定于11月24日在贵阳召开表彰大会,我院将派代表参加并上台领奖。(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