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场地向社会开放制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2浏览次数:91

一、目的:加强校园开放,为开发区居民提供适当的体育活动场地,以推广全民健身运动。

二、开放范围:运动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器械区

三、开放时间:l、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平时周一至周五下午4:30——5:30

四、到本校运动场地活动的居民请遵守以下规定:

l、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到学校所在街道社区工作站办理健身卡,且无任何不良记录,自觉履行门卫登记手续;

2、自觉维持场地内外秩序,爱护运动设施设备,特别是不要在塑胶场地吸烟;

3、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如由于运动者自身原因造成伤害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4、未经许可不随意进入未开放使用的教室或其它校内场所。

5、参加健身的居民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6、参加健身的居民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不健康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活动和人身安全。并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

7、参加健身的居民要自觉爱护学校的体育器材,及学校的其它设施,保证校园的清洁,不要乱丢垃圾。

8、参加健身的居民,末经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域、办公区域及学生宿舍等。

9、参加健身的居民,要发扬风格,讲文明,团结协作,构建和谐校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有权拒绝其入内或请其离开:

1、服装不整,打赤膊、穿拖鞋者;

2、酗酒者;

3、摊贩或进校推销物品者:

4、聚众斗殴或吵闹者;

5、破坏公物者;

6、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者。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