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建设平安校园部门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建设平安校园部门安全责任书》。
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牢固树立“校园安全和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是学院管理工作的底线和最后防线”的思想,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贯彻执行。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和员工的政治思想理论和治安、防汛、防火、防盗、保密、救灾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确定本部门安全防范的重点和要害部位,确保财产、设备、水电安全。分级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建立节假日安全值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台帐,规范管理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档案。
四、经常排摸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快速反应处理机制,保证信息畅通、管理到位、处理正确及时。
五、制订与部门安全有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各司其职,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六、要求部门人员全面履行天华教职工行为准则,“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教育事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学院品牌,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关心学生成长”。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应全力维护学院的社会形象,不在网络和其他场合传播不良信息,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从大局出发,以学生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规范言行,为人师表。
七、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组织好学校各项大型活动,保证活动全程资源充沛,运作流畅,组织有序。
八、如因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学院将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每学年签订一次,学院、各部门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院部:(盖章) 部门:
代表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建设平安校园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建设平安校园教职工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应牢固树立“校园安全和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是学院管理工作的底线和最后防线”的思想,自觉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二、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对事故的应变处置能力。
三、严格执行学院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履行所在部门分配的治安、防汛、防火、防盗、保密、救灾等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本部门的财产、设备、水电安全。
三、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方面,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员工根据分工职责和工作性质,分别对学生的安全工作负有不同程度的具体责任。任课教师应对所教班级的学生负有教育责任,对任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负责;学生辅导员应肩负对所带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责任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责;员工应确保所辖范围内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安全,并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四、主动承担平时和节假日的安全值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和定期巡查,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五、严格执行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严禁瞒报、漏报。
六、全面履行天华教职工行为准则,“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教育事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学院品牌,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关心学生成长”。日常工作中应全力维护学院的社会形象,不在网络和其他场合传播不良信息,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从大局出发,以学生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规范言行,为人师表。
七、广大党员干部在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的工作中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危急时刻铤身而出,率先垂范。
八、如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责任疏忽大意,对学院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执行不力,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学院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每学年签订一次,签约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盖章):签约人:
负责人签名: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建设平安校园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为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建设平安校园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秩序。
二、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遵守集体外出活动、大型集会活动的报批制度,听从外出带队教师或带队领导的安排。不参加任何非法活动,自觉抵制一切非法组织和团体。
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不乘坐摩的和各种无牌照和资执的车船。
六、不翻墙、不翻窗、不攀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下河戏水。
七、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防止食物中毒。
八、不在校园公共场所内吸烟;严禁在寝室内使用蜡烛灯明火;严禁使用酒精炉、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乱拉电线,以防发生火灾。
九、不酗酒、不赌博,不寻衅滋事。发现有违法乱纪者,或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同学间发生纠纷,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交流,严禁私下解决。
十一、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不恶意制造谣言,不轻易听信传言,不随意散布谣言,不瞎起哄。
十二、增强网络道德观念,正确使用文明网络语言,不在网上散布不实言论和诋毁诽谤他人。
十三、培育健康身心,遭遇压力挫折通过心理咨询等方式寻求救助。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院:(盖章)
辅导员:签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