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天华学院董事会关于支持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决定

发布者:文明办发布时间:2015-12-21浏览次数:55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

关于支持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决定

上师天华董[2005]5号

 

上海师大天华学院党组织自2005年4月27日建立以来,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各种学习和主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建立党组织在学院的长效工作机制,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全力支持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今后保证党组织以下“五权”的落实:

1、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党组织书记为法定董事会成员,参与董事会决策。

2、日常工作的知情权。党组织正副书记参加院长办公会议,了解学院的工作运行情。

3、办学方向的监督权。党组织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在学院得到落实,监督学院是否坚持办学公益性方向,监督学院教学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教职工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维护。

4、 任用干部的审议权。无论董事会成员和院长推荐的干部,都必须经过党组织的审议,按照党的干部标准、董事会制订的标准进行考核。党组织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下发民意测验表进行测评,经过公示程序,由党组织向董事会和院长提出审议报告,提出赞同或反对的意见,董事会和院长在尊重党组织的意见上进行干部任命。

5、党务费用的使用权。每年学院的党务费用暂以每名学生100元计。党务费用的主要用途为:购买学习资料、困难教职工的补助,生病教职工的家访慰问,优秀教职工的奖励疗养,党员集体活动等。党务费用拨付后,党组织有权直接使用。

上述“五种权力”的落实,仅仅是解决党组织的地位问题,但党组织要掌好这“五种权力”,用好这“五种权力”,前提是必须提高掌权能力。因此,董事会希望学院党组织提高以下五种能力:

一是提高对学院发展全局的判断建议能力。党组织必须了解民办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了解民办教育的发展动态,了解民办教育理论的前沿,了解兄弟院校的经验教训,了解自己的实际状况。

二是提高对重大行政工作的紧密配合能力。要了解学院的日常工作,对学院的重大行政工作,党内要及时召开会议,对党员进行传达,统一认识,提出要求。

三是提高对学院业务工作的影响带动能力。要以党组织的名义,在党内组织一些教学业务竞赛,邀请党外群众观摩,表彰、培养、树立党员业务标兵和教学高手,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实际影响力。

四是提高对先进典型的扶持宣传能力。要善于发现群众当中特别是党员队伍当中的先进的人和事,加以宣传、总结、推广,使积极的、正确的东西得到发扬和鼓励。

五是提高对落后现象的批评斗争能力。对比较后进的现象,要敢于批评,并且努力去做转化工作,对党员队伍中比较后进的人和事,要敢于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教育,以弘扬正气。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董事会

〇〇五年十一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