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书面报告
根据沪教卫党办〔2014〕290号《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现将我校2014年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4年,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市教卫党委、市民办高校党工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1、重视反腐倡廉教育
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召开党委会听取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落实市教卫党委《关于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廉政风险排查与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部署,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强化党员干部自觉抵抗廉政风险的能力。组织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对学校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亲自督办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要信访件,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化公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家庭中时常提醒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注重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管理。
二、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时,党委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加强政治学习,抓好党风、校风建设,把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与其它工作任务一起下达,实行一岗双责制。
1、落实廉政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承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分管领导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分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每个成员都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12月自查有无违犯规定现象,有无违纪的行为。1月组织纪检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接检查,一是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二是查“担当”促“作为”上,对照全年的任务分解,一一落实到责任人。到目前为止,未发现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
2、推进重点责任项目,加强权力规范运行
学校党政领导深入分析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在招生、资产采购、人才招聘、财务管理等方面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与部门领导的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通过资产采购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财务审核小组等机构,专题落实重点项目责任。
学校领导班子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识大体、顾大局,团结协作,使领导班子有很强的战斗力,坚持每月第四周的周五召开校务委员会议,集体商议确定学校阶段性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加强权力的规范运行。
三、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1、传达会议精神
党委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召开了每周一次党政联席会议、7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每学期期初和期末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意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了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和在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市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
2、专题研究问题
学校党委按照中央和市教卫党委、市民办高校党工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月13日,在全校中层干部会议上,党委书记韩晓玉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总结2013年工作和部署2014年工作。同时,党委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学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信访案件查处情况
学校健全案件线索处置机制,加强信访初核查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分析。重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督办。
2014年度,学校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未发现因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而发生的严重违纪行为。
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学校和教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一四年十二月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