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关于建校以来开展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者:文明办发布时间:2015-12-02浏览次数:294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关于建校以来开展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于200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建校以来,董事会、学院领导坚持以‘诚信、责任’育人、以法律法规建校的思想,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全院上下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大大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从而提高了学院依法决策、依法行事、依法监督、依法教育的水平,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保障了学院持续健康的发展。现将我院几年来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证法制教育的计划性、经常性。

天华学院自2005年9月招生运行以来,学院领导十分重视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常态化的法制宣传与教育,为保证这项工作不落空,建校以后,立即明确了法制教育的职能部门,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变化,我校法制教育职能部门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是建校初期,由基础教育部的思政教研室承担全校法制教育工作;第二阶段是2008年初,党委成立后,又明确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法制教育工作;第三阶段是世博年开始后,为确保世博安保工作顺畅推进,学院成立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龚春蕾担任组长,党委宣传部长陈再阳,党政办公室主任谢吕法任副组长,并抽调了思政教研组、校团委、学生处、保卫处领导及各系学生党支部书记为成员。普法领导小组成立后,认真研究和确定了今后学校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了结合各成员职能的分工,提出了“年年有计划,年年有考核”的工作方针。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与办学方针。

天华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相对公办大学,在贯彻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需要的实践创新人才,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方面,所担负的职责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建校初,董事会和学院领导班子把如何依法规范办学问题做为第一个重大问题来讨论。董事会给学院党政领导购买了教育部法制办公室编辑的《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选编》一书,每个学期都结合问题学习讨论,加深领会精神实质。领导班子学习的主要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主要法律和政策文件。通过普法学习,从投资人到每一位领导,都自觉确立了依法办学、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实际行动中做到较好的贯彻。主要表现在:树立了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奋斗目标。学院建校以来,矢志追求“诚信、责任”为核心的教育理想,这里的每一位教职工都“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热爱教育事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学院品牌,像关心自己的亲人一样关心学生成长”。学院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专、通、雅”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一模式还获得了教育部校园文化建设一等奖。在规范办学上下功夫,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了坚持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董事会和学院领导坚持做到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抓好十个环节。即:正确处理投资与回报的关系;正确处理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在工作中坚持规范收费的十个环节是:检查审批环节、新生报到环节、代办费清退环节、重新学习环节、课余辅导环节、生活品购买环节、离校退费环节、困难补助环节、外出活动环节和廉洁教学环节。我校规范办学的具体做法得到市教委领导的肯定,并于2009年6月9日在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发言。投资人不计报酬,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学院主动办理了法人财产过户手续,表现了不求回报的态度。投资人冯水康同志还连续10年每年拿出100万元,建立了冯水康奖学基金。把钱用在刀刃上,出巨资培养师资队伍。学院与美国太平洋大学签订合同,挑选符合条件的年青教师,攻读美国太平洋大学教育类博士,首批35位入选者已进入学习状态,学院为此每年支付800万元人民币。

三、大力宣传和贯彻《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学生军训成果显著。

《国防教育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国防教育法》的宣传与实施,建校初,虽然只有不到600人的生源,学院领导依然到驻地部队聘请军训教官,开展军事训练,做好《国防教育法》的宣传与实施。随着学院规模的不断壮大,学院的各项制度也不断完善。在总结军训经验的基础上,为巩固军训成果和解决学校的计划安排与部队的人力抽调很难合拍的等问题时,学院领导毅然决定到部队招聘专职的军训教官。2006年底,先后三次分别到南海舰队海军陆战队、南京军区12集团军、南京军区空军招聘了32位退役士官担任军训教员,开展军事训练,巩固军训成果。为了解决民办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程授课相对滞后的问题,上学期,学院领导决定成立国防教育教研组,内部培养教员,通过到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经过培训、集体备课、试讲等环节,目前,大学生国防教育已有序开展。这一做法得到上海警备区、市教委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的认可,同时也得到中央军委的高度赞扬,并在《国防教育》杂志和中央军委内参介绍了我校的做法。

为了更好地宣传《兵役法》,学院每年以9月作为“国防教育宣传月”。开展《兵役法》的知识讲座,通过展板、电子屏、横幅以及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提高我院学生的爱国热情,积极投身于国防事业,虽然,我院成立刚满5年,但我院先后4次为部队输入优秀人才共计44人,目前已有4人考入军事院校,数名获得优秀士兵。学院武装部已连续三年被嘉定区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学院领导对国防法规的高度重视。

四、大力宣传和贯彻《刑法》、《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1、扎实开展普法学习。学校由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校园普法教育的日常工作,保卫处联合人事处、学生处、校团委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每学期初邀请驻地娄塘派出所(原朱桥派出所)领导来我校进行法制宣讲,向新生介绍驻地周边社情,治安环境以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嘉定交通局也多次应邀来校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与此同时,驻地派出所还与高校派出所共同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法制教育宣传上给予大力支持。学校在安全法制教育宣传方面主要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反分裂国家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了使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更加生动,学校与高校派出所专门印制了安全教育宣传册,发到各部门各学生班级,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有很大提高。为使法制教育经常化,学校加强了保卫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32名保卫班干部中挑选了8名有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了大学生安全教研组,每学期安排1—2个法制专题进课堂,进行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的教育;每年都组织保卫干部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我校还将每年6月份定为“治安安全宣传月”举办法制进课堂、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促使法制教育活动开展卓有成效,连续两次被市教委评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

2、以“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为主渠道推进大学生普法学习。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正式课程,每学期完成1个课时任务。保卫处抽调了8名骨干组成了大学生安全教研组。小组活动由普法领导小组牵头,根据教学任务认真备课。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应急知识,公共安全;珍惜生命,人身安全;饮食卫生,食品安全;防火知识,消防安全;出行平安,交通安全;校园环境,周边安全八方面内容。通过安全教育进课堂,让大学生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从而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主题活动。由保卫处牵头,学院各系配合,面对全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每年6月是我校“治安安全宣传月”活动,按照依法治校的总要求,以 “法治校园,构筑和谐天华”为主题,开展了、“法在我心”法律知识竞赛、与图书馆共同开展了“法在我身边”的法律读书活动等活动;邀请高校派出所的王桂华警官在学院保卫处成立了法律咨询站;保卫处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大普法教育。其中,在校园网上链接了市公安局网站专栏,方便师生学习使用,取得了理想的宣传效果。保卫处还积极配合各系各部门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班级安全员、社团负责人的骨干带头作用。教职工的普法学习和法制宣传教育则由各学院、各部门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进行。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校还注重开展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办公会议。在重大活动、节日、敏感时机等特殊时期,由学院安全领导小组亲赴一线抓稳定工作,已形成会议指导、任务落实、检查成效、整改验收、交流再指导的闭环工作举措。保卫处根据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抓好校园稳定工作的落实,习惯性的形成了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科室每半月,处每月一次的安全形势分析,对学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对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总结;对安全教育授课进行集体听课指导等,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将校园安全与法律法规、校园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形成独特的安全法制教育。

五、大力学习宣传《消防法》,确保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是事关学院生命财产安全、学院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学院安全建设,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保卫处把消防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保卫处成立消防安全科。保卫处成立之初,制定了专人负责学院消防安全,随着工作的精心化管理,学院对保卫处进行了改革。09年2月14日,学院宣布了科长的任命决定,配备了5名科员,消防科正式成立。消防科在科长的组织带领下,讨论了发展方向,研究了各自分工,明确了各自职责,确定了各项制度,着力健全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完善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了防火档案。科室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上级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下步工作重点。

2、把每年的11月确定为“消防安全月”。为提高学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全面提高我校师生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学院在每年11月份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藉通过活动的开展,达到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观念,发展消防力量,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的目的。活动主要由消防科负责推进,保卫处和学生辅导员协作。主要开展消防宣传、消防检查、设施维护和实地操作等活动,通过学生主题班会、消防知识竞赛、志愿者活动和消防演练等形式带动和扩大活动的影响。

3、与市消防中心合作,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消防科每年派人到消防中心进行学习,每个人都拿到了初级消防专业证书。市消防中心也在每个学期到学院进行宣讲培训,学院组织师生、保安、后勤宿管和食堂工作人员等进行学习。消防科在每学期也组织对志愿者队伍进行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

4、每学期进行消防实地演练,提高师生“四会”能力。学院每学期组织对学生公寓进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学生干部和志愿者进行消防器材实地演练,使每名师生都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灭初期火、会逃生”,确保了学院每名师生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六、针对不同对象,有的放矢地做好《档案法》宣传教育,使我校档案建设基础扎实。

学院始终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当作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针对不同对象,定期组织学习,全面提高了教职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为推进依法治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1、加强对处级以上干部的档案法制宣传工作。

结合民办高校的特点,我院始终将档案普法工作融入平时档案业务培训工作中,这是天华的特色,要求各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参加院档案工作会议,传达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师大天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的档案法治意识和素养,将各类档案普法活动覆盖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教学与管理活动中,强化依法治档的理念。

2、坚持对兼职档案人员进行档案法制宣传活动。

采取定期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全体兼职档案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二次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档案业务指导和培训为抓手,把普法教育工作贯穿到档案培训工作中去,并作为档案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兼职档案员不断提高依法治档的理念,不断提高档案法治管理水平。结合各类档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活动,通过电子屏幕和网络,宣传相关的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人员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

3、重视对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档案法制宣传。

对于人事、财会、外事、设备等门类档案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各类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相应的档案管理法规政策,全面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确保档案信息的系统、安全。对网络技术人员,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电子档案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电子档案信息安全性的学习宣传,制定相应的措施,督促及时做好档案信息的备份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我院还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档案普法宣传活动。2007年6月,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和实施《档案法》,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档案法制意识,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法律修养,个别人员参加了在《中国档案报》举行的“剑南春”杯档案与法制知识竞赛活动。

20108月,为了纪念《上海市档案条例》实施15周年,我院在全体专兼职档案员开展“完善法制建设,打造法治环境——纪念《上海市档案条例》实施15周年”征文活动,并选送《论电子档案的证明力》一篇论文参赛。

由于狠抓《档案法》的学习和贯彻,我院档案建设工作得到市教委检查验收组的肯定,2008年被评为A级(95分)。

七、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学院领导认为,做为一所民办学校,如何处理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稳定职工队伍的关键。在实践中,学院十分重视学习贯彻《工会法》,建校第二年,于2006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工会围绕维护职工权益这个核心,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成立教代会制度,加强了校民主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教代会审议后执行;二是为职工提供合理的福利保障。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障,定期组织体检,每年安排外出疗休养等;三是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学院还成立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由于五年来重视依法管理职工队伍,使大家人心稳定,气氛和谐,没有发生一起劳动争议案例。

八、学校法制普及过程中突出重点抓好校纪校规制定执行

学院每年制定“五五”普法工作计划。把五年的目标细化,落实为每一年的具体任务。

第一、学院在学生的课程设置上作总体安排。每年九月入学,在大学一年级新生中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全院6000余名在校生100%的接受法律基础课程的系统教育,实现了在校生的全覆盖。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法律基础课教师参加上海市一级的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在平时的授课过程中,特别注重法律基础课的研讨和改革,采取互动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新思路,激发学生兴趣,提升课堂授课效果。在平时,学院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讲座和各系列主题活动扩展法宣工作,深化同学们的法治意识。

第二、抓好新教师、新员工岗前培训。学院对新教师、新员工培训的总体安排时,每年八月新教工入校,在新教工中开展学院进行了一大规模的法制培训,主要为《法律知识与实务专题讲座》系列,主要有上海市嘉定公安分局法制宣传科的姚警官、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刘画洁老师。宣讲了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院累计有近400多名教职员工接受了培训。在平时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和各系列主题活动扩展法宣工作,深化教工的法治意识。对新教师进行法律知识考查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总之,全面开展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四个“落实”。

第三、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并且连续5年每年根据新情况修订一次,新生入学时,都要接受4个学时的专题教育,并要参加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完整学籍。

虽然我们在办学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自身总结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如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没有建设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校内进行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等。在即将开展的“六五”普法工作方针下达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前几年普法工作的经验,及早准备,全面规划,增取把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指正。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