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者:文明办发布时间:2016-11-29浏览次数:200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十二、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三、学校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十四、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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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利用到期灭火机进行一次灭火和救险的演练;每年定期对学生治保员和单位的安全消防人员救险知识培训,每周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大力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二、确定全校防火重点部位,建立电脑防火档案,制作出全校消防示意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三、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做好全校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维修和保养,并实行计算机管理,登记齐全;全校各类公共场所要按照规定配置好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四、负责对学校的档案室、多媒体教室、财务室、资料室、学生宿舍、阅览室和重要的物资设备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督促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新建、改建、扩建及室内装修工程要进行防火初审,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对学校的大型集会、比赛等活动制作防火预案,落实防火措施。

五、每月开展12次全校性的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内容要做细致的记载,并向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反馈工作并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

六、组织扑救初始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七、做好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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