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11-13浏览次数:307


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完善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全程分类体系,切实增强我校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立、实施全校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现就推进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上海“垃圾分类工作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李强书记关于打赢垃圾分类攻坚战和持续战的明确要求,在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的形式下,充分认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夯实市级文明单位、花园单位,建设人文校园、生态校园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强化全程管控为核心,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围绕“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统筹谋划、补齐短板、综合治理,着力完善组织、动员、实施三个系统,建立实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二)主要原则

1.党政推动,全校参与。落实学校、二级学院(职能处室)、班级(宿舍)三级管理职责,加强与学校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全校师生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良好氛围。

2. 全程分类,整体推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建立全校推进机制,提升综合实效。统筹发挥干部、党员、学生积极分子、物业保洁员等各方作用,强化全校共治。

  (三)工作目标

20226月,基本实现全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本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完善组织工作体系

1.成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分管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工会、团委、二级学院总支书记、重点职能处室处长(主任)、后勤公司领导等。

  长:陆建非、叶才福

副组长:曹云林、吴国兴

  员:王友根许岳、周烨刚郭伟钧、齐砚奎、朱清、万素琴、包静波、二级学院总支书记、武君

2.成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工会、团委、二级学院总支书记、重点职能处室处长(主任)、后勤公司分管领导等。

  长:曹云林

副组长:周烨刚

  员:郭伟钧、齐砚奎、曹卫、朱清、包静波、邵海波刘洪伟、二级学院总支书记、武君

(二)明确工作职责

陆建非、叶才福:全面主管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曹云林:分管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万素琴:负责垃圾分类专项经费落实工作。

包静波:分管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学生中的推进、实施工作。

邵海波: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硬件配置、推进、实施工作。

郭伟钧齐砚奎: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实施中的协调与宣传工作。

  卫: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教职工中的宣传、实施工作。

  :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学生中的宣传、实施、志愿者工作。

  清: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教学场所中的推进、实施工作

符跃鸣: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实训场所中的推进、实施工作

二级学院总支书记: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学生的宣传、推进、实施、督查工作。

武君: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在生活区的推进、实施工作。协调学校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推进工作研讨与协调,每次会议做好相应会议记录。

天华学院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组织结构图如下:

 

1  天华学院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组织结构图

、实施方案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标准。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湿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

干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学保处、人事、工会、资产处、实训处、行政处、后勤公司)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全校教学与办公楼、图书馆、会议场所、公共场所、宿舍、餐饮场所和垃圾处理站等应当按照规定及实际情况,设置专用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专用、定点安放、专人管理。

教学与办公楼、图书馆:一楼大厅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饮水机点设置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其他区域设置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会议场所: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和干垃圾“两桶式”分类收集容器。

宿舍:一楼大厅设置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室外设置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餐饮场所:就餐区域设置干垃圾和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操作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餐厨废弃油脂专用收集容器。

垃圾处理站:设置四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责任单位:学保处、资产处、实训处、行政处、后勤公司)

3.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结合实际,学校鼓励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以干湿垃圾分类投放为主要内容,重点在宿舍。

(责任单位:学保处、后勤公司、行政处)

4.强化强制分类执法保障

  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学生,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纳入学生德育学分考核。

(责任单位:学保处、资产处、人事工会、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