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体育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体育器材由资产处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体育馆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和水电由行政处及学院物业负责。
二、体育馆开放时间为周日~周四8:30—21:30。学院有大型活动使用体育馆的,可提前停止开放。开放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体育馆主要为学生的早锻炼、体育教学、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其它活动要借用体育馆及其设备,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借用申请,并承担借用责任。
四、上体育课使用体育器材按《体育器材借用规定》由体育教师偕同体育委员至体育器材室统一借用,并由教师或体育委员签字办理借用手续。
五、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原则上个人不予借出体育器材,如果是集体的比赛活动,经辅导员签字,由活动负责人抵押学生证或支付押金,办理借用手续,一张证件只可借用一类体育器材一套,押金金额视具体器材与数量而定。小型易耗品由学生自备。办理借用手续时,学生应查看所借器材有无质量问题。学生课外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将所借器材归还体育器材办公室,并取走自己的证件或押金。若所借器材在归还时损坏或遗失,将承担赔偿责任,由体育器材室填写《体育器材赔偿付费单》,交由责任人;责任人凭《体育器材赔偿付费单》至明华楼213财务室交付相应赔偿金。
六、请保持体育馆卫生整洁,勿乱扔垃圾,果壳纸屑等请随身带走。
七、爱护公物,严禁违规操作。若发生人为损坏,须承担赔偿责任。
八、离开体育馆请关闭电源,节约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