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天华学院“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者:天华学院发布时间:2015-12-17浏览次数:32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六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总结

 

2011-2015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六五”普法工作的统一安排,以青年学生和教师为普法对象,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法制化建设进程,大大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从而提高了学院依法决策、依法行事、依法监督、依法教育的水平,形成了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协调、稳步提高。现将我校“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1、着力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

学院领导十分重视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六五”普法的常态化法制宣传与教育,为保证这项工作不落空,“六五”普法工作一启动,学校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立即明确了法制教育的职能部门,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普法工作,党委宣传部具体落实相关安排,思政教研部和学保处具体落实承担。普法领导小组成立后,认真研究和确定了学校“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了结合各成员职能的分工,提出了“年年有计划,年年有考核”的工作方针。

2、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广度。

学校通过校园网络、电子屏幕、横幅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形成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地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六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也增强了普法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积极带动社会普法宣传的同时,不断巩固师生的普法意识,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

天华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相对公办大学,在贯彻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需要的实践创新人才,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方面,所担负的职责是完全一致的。董事会给学院党政领导购买了教育部法制办公室编辑的《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选编》一书,每个学期都结合问题学习讨论,加深领会精神实质。领导班子学习的主要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主要法律和政策文件。通过普法学习,从投资人到每一位领导,都自觉确立了依法办学、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实际行动中做到较好的贯彻。

学校重视依法治校,积极建立大学章程、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20119月,董事会在布置年度工作时,就提出了制定学院章程,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2012年初,教育部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颁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并组织全国高校分批参加培训。通知中并没有要求民办高校参加,但天华学院得知消息后,主动与举办部门联系,学校董事会、行政和党委班子全体成员一个不漏,分三批先后参加了教育部举办的第一、第二和第四期培训班。培训完毕后,学校为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订购了人手一套、五卷七本的国内外著名大学章程丛书,同时组织校内中层干部和教师参加专题培训,形成了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必要性的共识。随后,学校组建了大学章程起草班子,制订了工作计划,进入了大学章程边起草,边实践的阶段。

学院在进行制度设计时,从最坏的情况考虑:要让好人在制度下不敢干坏事,因为他们畏惧制度的权威;要让坏人在制度下无法干坏事,因为他们没有操作的空间。为了坚持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董事会和学院领导坚持做到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抓好十个环节。即:正确处理投资与回报的关系;正确处理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在工作中坚持规范收费的十个环节是:检查审批环节、新生报到环节、代办费清退环节、重新学习环节、课余辅导环节、生活品购买环节、离校退费环节、困难补助环节、外出活动环节和廉洁教学环节。

在干部选任方面,学校实行双轨推荐制,无论是校级干部还是中层干部的选拔,除了主管领导提名,教职工也可联名推荐。行干部轮岗制,分管财务、人事、资产、招生等敏感岗位的副校级领导,每5年轮岗一次。行干部的票决制,干部向教代会述职后,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信任票方可连任。提出校级干部的弹劾制,干部在任期内如出现重大违规,由监察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启动弹劾程序。实行就职宣誓程序,学校校长任职时,要在教代会上手持学校章程进行宣誓,并录像存档。让校长感受到受命于斯、担当大任时的庄严与神圣,也让校长体会到在民主监督下如履薄冰、恪尽职守的压力。

三、拓宽渠道,明确重点,实现六五普法整体推进

(一)加强制度化建设,为普法教育夯实基础

我校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学校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等相继出台,在监督检查的同时,也普及了法制教育,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等,对学生打架斗殴、赌博、偷窃、考试作弊、擅自离校等方面都作了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都制定了相应处理意见。引导学生由制度转化为自觉行动,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了违法乱纪行为,为普法教育夯实了基础。

(二)大力宣传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要求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4124日前后,学院在全体师生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工作。成立了宪法学习领导小组并制定宣传活动的具体方案和活动安排,确保了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利用校园日华楼电子大屏幕播放法制宣传文章,进行《宪法》的有关章节的教育,在全校营造法制教育的强大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使全校师生达成一致的共识:法制宣传工作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是衡量和决定教育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学校各班级还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全体学生学习了《宪法》的有关章节,通过学习,进一步在同学们们中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使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围绕宪法开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大学生”等主题班会活动,班会课上还让学生上台讲出自己的对法律的认识,让学生在活动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法制教育,提高了学生知法、守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宪法专题学习,通过活动让全体教职工增强了法律意识,认识到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最后,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一系列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新颖、多样,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做知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三)大力宣传和贯彻《刑法》、《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1、扎实开展普法学习。学校由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校园普法教育的日常工作,党委宣传部联合人事处、学保处、校团委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初邀请驻地娄塘派出所(原朱桥派出所)领导来我校进行法制宣讲,向新生介绍驻地周边社情,治安环境以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嘉定交通局也多次应邀来校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与此同时,驻地派出所还与高校派出所共同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法制教育宣传上给予大力支持。学校在安全法制教育宣传方面主要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反分裂国家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了使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更加生动,学校与高校派出所专门印制了安全教育宣传册,发到各部门各学生班级,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有很大提高。为使法制教育经常化,学校加强了保卫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保卫班干部中挑选了8名有教学经验的人员组成了大学生安全教研组,每学期安排12个法制专题进课堂,进行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的教育;每年都组织保卫干部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园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学院将每年6月份定为“治安安全宣传月”举办法制进课堂、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促使法制教育活动开展卓有成效。

2、以“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为主渠道推进大学生普法学习。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正式课程,每学期完成1个课时任务。学保处抽调了8名骨干组成了大学生安全教研组。小组活动由普法领导小组牵头,根据教学任务认真备课。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应急知识,公共安全;珍惜生命,人身安全;饮食卫生,食品安全;防火知识,消防安全;出行平安,交通安全;校园环境,周边安全八方面内容。通过安全教育进课堂,让大学生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从而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主题活动。由学保处牵头,学院各系配合,面对全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每年6月是学院“治安安全宣传月”活动,按照依法治校的总要求,以“法治校园,构筑和谐天华”为主题,开展了、“法在我心”法律知识竞赛、与图书馆共同开展了“法在我身边”的法律读书活动等活动;学保处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大普法教育。学保处还积极配合各系各部门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班级安全员、社团负责人的骨干带头作用。教职工的普法学习和法制宣传教育则由各学院、各部门的党总支、党支部组织进行。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学院还注重开展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办公会议。在重大活动、节日、敏感时机等特殊时期,由学院安全领导小组亲赴一线抓稳定工作,已形成会议指导、任务落实、检查成效、整改验收、交流再指导的闭环工作举措。学保处根据安全办公会议精神抓好校园稳定工作的落实,习惯性的形成了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科室每半月,处每月一次的安全形势分析,对学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对安全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总结;对安全教育授课进行集体听课指导等,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将校园安全与法律法规、校园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形成独特的安全法制教育。

(四)大力宣传和贯彻《国防教育法》、《兵役法》,学生军训成果显著。

《国防教育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国防教育法》的宣传与实施,学院有一支33人,开展军事训练,做好《国防教育法》的宣传与实施。为巩固军训成果和解决学校的计划安排与部队的人力抽调很难合拍的等问题时,学院到部队招聘了32位退役士官担任军训教员,开展军事训练,巩固军训成果。为了解决民办高校开展军事理论课程授课相对滞后的问题,学院成立国防教育教研组,内部培养教员,通过到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经过培训、集体备课、试讲等环节,大学生国防教育已有序开展。

为了更好地宣传《兵役法》,学院每年以9月作为“国防教育宣传月”。开展《兵役法》的知识讲座,通过展板、电子屏、横幅以及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提高我院学生的爱国热情,积极投身于国防事业。

(五)大力学习宣传《消防法》,确保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是事关学院生命财产安全、学院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学院安全建设,就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学保处把消防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学保处成立消防安全科。学保处成立消防科,配备了5名科员。消防科在科长的组织带领下,讨论了发展方向,研究了各自分工,明确了各自职责,确定了各项制度,着力健全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完善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了防火档案。科室定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上级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下步工作重点。

2、把每年的11月确定为“消防安全月”。为提高学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全面提高我校师生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学院在每年11月份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达到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观念,发展消防力量,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的目的。活动主要由消防科负责推进,学保处和学生辅导员协作。主要开展消防宣传、消防检查、设施维护和实地操作等活动,通过学生主题班会、消防知识竞赛、志愿者活动和消防演练等形式带动和扩大活动的影响。

3、与市消防中心合作,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消防科每年派人到消防中心进行学习,每个人都拿到了初级消防专业证书。市消防中心也在每个学期到学院进行宣讲培训,学院组织师生、保安、后勤宿管和食堂工作人员等进行学习。消防科在每学期也组织对志愿者队伍进行理论学习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

4、每学期进行消防实地演练,提高师生“四会”能力。学院每学期组织对学生公寓进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学生干部和志愿者进行消防器材实地演练,使每名师生都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灭初期火、会逃生”,确保了学院每名师生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六)针对不同对象,有的放矢地做好《档案法》宣传教育,使我校档案建设基础扎实。

学院始终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当作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针对不同对象,定期组织学习,全面提高了教职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为推进依法治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1、加强对处级以上干部的档案法制宣传工作。

结合民办高校的特点,我院始终将档案普法工作融入平时档案业务培训工作中,这是天华的特色,要求各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参加院档案工作会议,传达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师大天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精神,提高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的档案法治意识和素养,将各类档案普法活动覆盖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日常教学与管理活动中,强化依法治档的理念。

2、坚持对兼职档案人员进行档案法制宣传活动。

采取定期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对全体兼职档案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二次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档案业务指导和培训为抓手,把普法教育工作贯穿到档案培训工作中去,并作为档案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兼职档案员不断提高依法治档的理念,不断提高档案法治管理水平。结合各类档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活动,通过电子屏幕和网络,宣传相关的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人员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

3、重视对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档案法制宣传。

对于人事、财会、外事、设备等门类档案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各类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相应的档案管理法规政策,全面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确保档案信息的系统、安全。对网络技术人员,开展《电子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电子档案方面的法制宣传工作,加强电子档案信息安全性的学习宣传,制定相应的措施,督促及时做好档案信息的备份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七)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学院领导认为,做为一所民办学校,如何处理劳资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稳定职工队伍的关键。在实践中,学院十分重视学习贯彻《工会法》。在党委的领导下,工会围绕维护职工权益这个核心,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成立教代会制度,加强了校民主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教代会审议后执行;二是为职工提供合理的福利保障。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障,定期组织体检,每年安排外出疗休养等;三是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学院还成立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由于五年来重视依法管理职工队伍,使大家人心稳定,气氛和谐,没有发生一起劳动争议案例。

四、总体安排,师生共抓,推进校纪校规制定执行

学院每年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计划。把五年的目标细化,落实为每一年的具体任务。

第一、学院在学生的课程设置上作总体安排。每年九月入学,在大学一年级新生中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全院在校生100%的接受法律基础课程的系统教育,实现了在校生的全覆盖。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法律基础课教师参加上海市一级的专业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在平时的授课过程中,特别注重法律基础课的研讨和改革,采取互动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新思路,激发学生兴趣,提升课堂授课效果。在平时,学院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讲座和各系列主题活动扩展法宣工作,深化同学们的法治意识。

第二、抓好新教师、新员工岗前培训。学院对新教师、新员工培训的总体安排时,每年八月新教工入校,在新教工中开展学院进行了一大规模的法制培训,主要为《法律知识与实务专题讲座》系列。宣讲了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院累计有近400多名教职员工接受了培训。在平时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和各系列主题活动扩展法宣工作,深化教工的法治意识。对新教师进行法律知识考查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总之,全面开展青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四个“落实”。

第三、我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并且每年根据新情况修订一次,新生入学时,都要接受4个学时的专题教育,并要参加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参加完整学籍。

 

虽然我们在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自身总结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如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没有建设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校内进行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等。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争取把普法工作做得更好。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01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