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党风廉政】
指标描述:
3-10-3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及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干部述职述廉,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谈话等各项制度。(2分)
3-10-34.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和警示教育,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1分)
3-10-35.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形成整治“四风”的长效机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无违规违纪现象。(2分)
3-10-36.教职工向校领导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渠道畅通。学校对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查处及时、规范。(1分)
指标综述: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2015-2016年天华学院党委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3-10-33.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反腐机制
2016年,学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学校党委、纪委共同制定了《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委员会党内监督和党员廉洁自律制度》,《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等相关文件。在党委的相关会议和党委组织的相关活动中,及时传达中纪委、市纪委以及胡锦涛等领导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期满述职中必须包含述廉的内容。
根据民办高校的自身特点,对大宗设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力求用制度来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铲除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温床,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制定天华学院《党建工作质量保障体系》时,增加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并明确了责任人、检查人和负责人。
3-10-34.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廉洁文化进行校园
学校重视开展廉洁教育活动,每次召开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工作会议都积极宣传廉洁教育。由于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高度重视,防微杜渐,注重教育、注重防范,至今为止,尚未发生一起重大违纪事件,更未发生一起重大腐败现象。群众对此十分满意。
(学校党委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
3-10-35. 落实八项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教卫党委、市民办高校党工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住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个要害,加强学习教育、深入查摆问题,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着力加强校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师生的本领,完成了教育活动的各项规定任务。
学校各级党员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禁止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教职工接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部门和教师截留学生实习管理费用,严禁任何部门收取学生各类考证押金。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016年度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10-36.畅通信访渠道,提高群众满意率
学校师生员工信访渠道畅通,可通过各种形式如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网上信访反映问题。校长办公室接到电话及直接信访,对信访人提出问题都认真解答和回复。学校信访负责办理群众向学校反应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来信、来访、来电、电子邮件等;接待到学校的群众来访;承办上海市委、市府信访办、上海市教卫办、上海市教委办转交的各类信访事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申诉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负责分管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信访工作,学校办公室是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处理。在此基础上,把疑难信访问题及时上报给市教委。2016年度,网上院长信箱(校长信箱)邮件28封,对于每份邮件均认真处理并予以回复。
(蔡勇永同志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