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12 学校管理】
考评指标:
Ⅲ-12-28.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依法自主办学,有依法治校考核制度,在本校网站上公开学校章程和主要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学校管理机制完善,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清晰。制定学校章程,依法自主办学,积极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工作,在本校网站上公开学校章程和主要规章制度。(2分)
Ⅲ-12-29.完善和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事业开展状况、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国家政策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质量情况、内部管理状况、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审计干部履职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2分)
Ⅲ-12-30.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工会、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处理,有相应的检查监督机构和师生员工权益申诉渠道。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育教学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积极作用,设立书记和校长信箱,重视民意。积极完成各项专项治理工作。(2分)
指标综述:
Ⅲ-12-28.坚持依法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院章程》,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同时,学校对各部门的办事规范性提出要求,重要事务要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规范办事,以此做到规范高效。各部门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学校章程办事,程序规范。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学校章程和主要规章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对全院各职能处室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建立,经过近半年的修改、完善,废除了一些过时的制度,重新制定了一些制度,最终编辑成册,汇编成《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手册,更加便于学校的管理,提高管理的效率。为保证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公开透明,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2013年9月成立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校务委员会。学校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严格管理,以确保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和全面推进。
学校正在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而积极努力。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章程建设的要求,学校董事长、院长和党委书记带领领导班子,先后三批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大学章程》建设培训班,购买和印发了450套中外著名大学章程丛书,供大家阅读和研究,从而提高学院领导和教师教育理论的基本素养,对教育的历史和现实有一定深度的理解和研究。2013年,学校组织机构班子起草《天华基本法》,争取在2014年制定完备,并付诸全校反复讨论,经教代会、党委行政、董事会通过后,报政府批准正式实施,切实做到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学校强化二级管理制度建设。2013年9月份学校开始实施二级管理,成立工学院、管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健康学院和通识学院共6个二级学院。探索二级管理的新机制、新形式、新方法,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机制的完善。
Ⅲ-12-29.落实审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为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学校制定了《天华学院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设备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确保政府专项资金的安全。制定《天华学院资产设备采购招投标试行办法》,资产管理规范。
学校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市教委、财政、物价等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将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学校网站、校园布告栏、财务处、招生简章中进行公示,并按时更新。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我校在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预收书杂费时开具由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在为学生代办教育考试院考试费时,出具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财政收据,财务票据使用做到合法合规。
Ⅲ-16-30. 坚持信息公开,实施民主治校
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学校建立有专门的党务公开网站,建立了党务公开检查和汇报制度,要求各党支部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上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遇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校务公开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途径,是实现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根本措施。自建校以来,我们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核心理念,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管理,收到较好的成效。
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党政工领导班子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原则和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校务公开的重点及程序,成立了教授治校委员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重大决策等进行民主监督,科学管理。注重校务公开的宣传工作,把校务公开的内容,即人事各类制度涉及薪资福利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等;教职工养老金、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执行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新生入学收费标准、招生简章等在网上公开;把校务公开紧密结合日常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制定了各自公开的内容,把部门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公诸于众,使群众办事有规可循,有理可讲,有怨可诉,大大促进了学院规范化工作。
2013年我校申请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最高等级——5A,上海市社团局于2013年对我校进行了审核和评估。2014年,上海市社团局向我校正式颁发了“5A级社会组织”的奖牌和证书。我校是上海市2013年度唯一获得这一殊荣的民办高校,也是上海市5A级社会组织中仅有的2所民办高校之一。
(2014年5月,我校被评为上海市5A级社会组织)